罗生门玫瑰当代女性犯罪经典之作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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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的高脚玻璃杯内,插着一束粉白相间的玫瑰,里面混着一支矢车菊、一支水仙花、一支花瓣微微泛着红色的郁金香和一朵小巧的三色堇,周围还点缀着几朵茉莉花。绿色的花茎和几片叶子透过玻璃杯,映出一片浅绿色的水光来。那是一副极美的画,在暗色背景的衬托下,花儿显得格外鲜艳生动。它们或朝向左边,或朝向右边,姿态各异,有的高昂着怒放,有的藏在其他花朵身后,只露出几片艳丽的花瓣来,令人浮想联翩。在这之中,唯有一朵小小的花蕾最为特殊。那是一朵蔫蔫的玫瑰花,低垂着脑袋,似乎是害羞,也似乎是怯懦,想要躲到最下面的角落里去。

我惯常喜爱红玫瑰,它们在我生命里占据着无可替代的地位。但在这幅画中,我却格外喜欢这朵小小的花蕾。淡*色的花茎顶端,几片小巧的绿色花萼簇拥着娇柔的玫瑰花瓣,这株玫瑰花开得很美,但卷曲的花瓣和低垂下去的花盘都意味着,这朵花大抵是要枯萎了。这幅画是丹尼尔·希格斯大约在三百五十年前所画的,但栩栩如生的画面却让人觉得,这些花仿佛是清晨刚从园子里采摘回来的一样。唯一的缺憾是,这里面并没有百合、芍药和蝴蝶花这类所谓代表圣洁的花朵,让人无端觉得整幅画少了些暧昧或是爱慕的意味。这花大概就是再普通不过的一束花,兴许就是送给像我这样平凡的女人的。

可说起平凡,或许我又与那些平凡的女人不太一样。毕竟,没有哪个女人会喜欢蜘蛛和老鼠,可当我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就已经疯狂的喜欢上了这些动物。我所说的动物并不是毛绒玩具,也不是那种毛茸茸讨人喜欢的小动物,而是小生物,包括那种最小的生物。我沉迷于捕捉它们的踪迹,甚至于不惜钻进满是灰尘的角落里去寻找。我还曾经把一只熊蜂团在手心里,听它在里面发出嗡嗡嗡的声音。如果是小鸟或者个头小巧的啮齿类动物,那我就更着迷了。话虽这么说,我却从来没有抓到过一只健康的小动物。它们要么受了伤,奄奄一息,要么就是即将分娩。我用来埋葬它们的动物墓地,已经扩展得快和母亲的菜地一般大了。我总爱捡来一些小石头,或采一些小雏菊来替它们装饰墓地,这样好歹能减轻死亡给我带来的失落感。出于一种奇怪的收藏欲,我一直苦于寻找一只哺乳类的动物来代替第五只即将进入墓地的乌鸫。为了实现这个愿望,我几乎和周遭的孩子们进行了超乎想象的复杂交易,最后,我不得不用母亲的一只口红来换得一只死去的天竺鼠,满足了这个匪夷所思的心愿。

儿时的我也闯了不少祸,譬如将家里所有的蜂蜜罐打开放在院子里吸引蜜蜂;把父亲放在家里的啤酒偷喝了个精光;找同学来替我写家庭作业;偷偷从母亲的钱包里拿零花钱;撒谎更是家常便饭。所幸大多数的谎话都没有被拆穿,但即便是被发现了,父母惯常也十分宽容。父亲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是:“你要有自制力,要严格要求自己,晓得么?”而母亲更不会骂我,只会偶尔叹息着说:“哎,你这个小笨蛋!”有的时候,我无比期望能看到他们发火的样子,甚至希冀受到惩罚,但很可惜,他们好似天生就不会如此。

我父亲和我母亲结婚时已经五十五岁了,这是他的第二段婚姻。我母亲那时是一名护士,年纪比我父亲要小得多。我刚出生没多久,父亲便病倒了,母亲照顾他长达十五年之久,一直到他去世。

那时候,母亲在病床旁边,还置放了一张看护床,也只有我们这些家庭成员才会真正理解这两张床所存在的意义。父亲去世之后,他的那张床依旧摆在那里,我还住在家里时,就睡在那张床上。那晚,父亲没有挺过第三次心脏病发作,在医院宣告不治。那之后,我便主动睡在了那张床上,陪在母亲身旁。曾有几次,我试着重新回到自己的卧室睡,但都以失败告终。母亲长期遭受头晕、头痛以及整夜噩梦难眠的困扰,有时候我会想,也许我该态度强硬些,拒绝母亲要我陪床的请求。但作为女儿,我又不得不担负起她的幸福,分担掉她的痛苦,所以在这种事情上也只好做出让步。她的状况让我下意识的觉得,假如我不陪她,她下一秒钟就会立刻死掉。

直到现在,父亲睡过的那张床依旧被收拾得十分干净妥帖。起初,这张床被叫做“爸爸的床”,母亲后来才改口称其为“病床”。父亲还在世的时候,这张床已经在原本的基础上又多了一些装置:一个可以调节床板上下高度甚至可以直立起来的架子,床下有一个可以弯曲的特殊支架,还有一个可以滑动的托盘。在我搬出去之后,母亲不得不独自睡在卧室里,渐渐的,她意识到了那张病床的便利性。每当她感冒生病的时候,都会不自觉的换到病床上去睡。之后,她又给这张床添置了一张新的乳胶床垫和一个新的板条框架。这样便可以借助马达的动力,随意抬高床的任意一头。不了解状况的人在看到这两张床时,会误以为那张铺着破旧床垫的陪护床才是病床,事实上,在那张陪护床上睡久了,即便是背部健康的人也会感到背痛难忍的。

我猜母亲大概是在陪护床上睡久了,为了缓解背痛,便干脆搬到旁边的病床上去的。病床的特殊便利性让她能够躺在上面看书、吃早餐、看电视……一连好几个小时都不用动弹,有时候实在无聊了,她便按下床边的按钮,把床尾抬升起来,让小腿随着升起的床垫和大腿形成一个九十度的直角。或者把自己调整成半蹲坐的姿势,再把床架上下调节,最后仿佛一把折叠刀一样窝在床上。就这样反反复复在病床上折腾几天后,最初的新鲜感也消失殆尽,于是她复又回到那张陪护床上睡了。

同时,母亲把电话也移到了卧室床边的床头柜上,以便万一哪天生病或者更糟一些,大限将至的时候,可以及时拨出救命的电话。不过这样一来,只要电话一响,她都得放下手里的事情,跑到卧室里去。每次接电话,她都会先整个人扑在床上,然后再伸手拎起话筒。我身边有相当一部分人,在接电话是总会习惯性点一支烟。于是电话那端的人先是能听到几秒钟的静默,接着是打火机的响动,最后则是深吸一口烟所发出的吸气声。我母亲也是如此,并且我在和她打电话的时候,经常能听到电话中传来微弱的呜呜声,她肯定一边唠叨一边又把那张病床的床垫调高了。

正是因为这张病床,我早早便从家里搬了出去。十五岁的时候,我终于有了自己梦寐以求的独立卧室,并且能够邀请一些好朋友一同到家里来过夜。父亲还在世的时候,我还能够在假期或者朋友生日的时候在外留宿,但父亲的死终结了这一切,自此我便彻底告别了这些自由的生活。

假如班上有聚会或是有同学的成年礼需要参加,那么母亲必定会在晚上十点钟准时叫一辆出租车来接我。我想,她大概是恐于看到身旁的床空空如也,而并非全部是为我着想。偶尔我会乘朋友父母的顺风车回去,到家之后母亲往往还醒着,用一种极度谴责的目光瞪着我。

中学毕业后,我一心想要到其他城市上大学,思来想去,我最终决定到海德堡去学习生物。这并不是我最喜欢的专业,但为了能顺利离开家,我不得不表现出一副这是我毕生追求的假象来。

或许母亲的确很爱我,她对此作出了让步。我想兴许是她也意识到,自己唯一的孩子不可能永远都睡在她身旁。起初,我每个周末都会回家,依然睡在她身边。但一年之后,母亲似乎习惯了我不在身边的日子,她不再频繁的给我打电话,也不再敦促我晚上早些回家,甚至不再给我寄萨拉米香肠和榛子杏仁饼。当我放假和好友到苏格兰旅游时,她也不会心神不宁的跟我各种矫情了。如此一来,我便有大把的时间去把过去错失的东西统统弥补回来。

在经历了一整年的大学生活后,我便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辍学了。譬如对石棉过敏、教授的不公正对待、令人头疼的数理化等等。我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母亲,我想,等真正想明白自己究竟想做什么时,再找机会向她解释一切。

辍学之后,我开始像母亲那样,一整个上午都赖在床上,直到下午才爬起来,到一家咖啡馆去打工。工作期间,我认识了不少人,除了一些本地人,还有外国人、大学生、中学生等等。有时候我会私底下带着一些看上去层次较高的人四处游玩,也会欣然接受邀请,和他们共进晚餐。但这种情况下建立的友情十分脆弱,过不了多久便失去了联络,就如同我穿的那些极易损坏的黑色丝袜一样。尽管我有大把的自由时间,但不安和内疚却时常困扰着我,因为毫不知情的母亲还在一如既往的给我寄生活费。每当她生日或者圣诞节我回家看她时,总会坐立不安,想尽各种谎话来骗她。虽然打电话时可以毫不犹豫的隐瞒掉一切,但真正面对面的时候,简直是种莫大的煎熬。我不得不时常安慰自己,母亲并不会因为给了我这点生活费而陷入穷困潦倒的状况。

我的第一个男朋友有个十分意味深长的名字,叫做戈尔德·特里哈珀。他觉得我的名字“安妮萝丝”太过老气,于是一直叫我“萝丝琳”或“萝丝伯德”。我一直以为他这样叫的灵感来自于《男孩看见野玫瑰》这首流传甚广的歌曲,直到一个朋友告诉我,歌德在这首诗里其实隐喻并美化了一起强暴场景。自那以后,我便拒绝戈尔德再这么叫我,尽管他一再解释说这和我们的初夜没有任何联系,那两个称呼只不过是“新生玫瑰”的意思,但我依然态度坚决。到后来,他甚至觉得我有些不可理喻。

在我看来,假如一个人自小在一张病床上长大,那她有某种小怪癖也不足为奇。譬如我极讨厌牛奶,闻到就想吐;也受不了睫毛膏这种东西;对很多材质都有极其严重的过敏反应。此外,我还能以常人无法察觉的速度迅速喝完一杯饮料。由于受不了电子屏上不断增加的数字所带来的无形压力,我总是请别人帮忙给车子加油。在数学方面,我只会加法,而总也学不会减法。还有其他一些诸如此类怪毛病,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但如果有人因此而觉得我神经质,那就太过分了些。

不过我母亲倒是对神经质这个称呼当之无愧。我曾建议她干脆把那张看护床扔掉,以后都睡在病床上,毕竟相比之下,病床更舒适一些。但她果断拒绝了,原因更是匪夷所思。因为她圣诞节期间,去参加了一个手工自制泰迪熊的学习班,想要亲自给外孙或外孙女制作一件玩具。由于舍不得送出第一只亲手做出的泰迪熊,母亲又乐此不疲的做起了其他品种的毛绒玩具。没过多久,第二张床上便堆满了棕熊、黑熊、灰熊、北极熊、熊猫、考拉、浣熊,以及有着V字形项圈的西伯利亚熊。这样一来,每当晚上需要在其中一张床铺上睡觉时,把这些毛绒玩具挪到另一张床上,就成了一件颇费气力的事情。眼看那个手工学习班快要接近尾声,我估摸着不久之后她兴许又要添置第三张床了。

我自小便是家中唯一的孩子,但这并不表示我不曾有过兄弟姐妹。我父亲在前一段婚姻中也有一个女儿,算是我同父异母的姐姐,可年龄却比我母亲还要大一些。她的名字叫做爱伦,满打满算,我一共只见过她四次。最亲近的一次大约是在父亲的葬礼上,她在我身边坐了一小时之久。每逢圣诞节,我们也会互相寄一张写着无关痛痒的祝福语的卡片,我潜意识觉得,爱伦对我是有些怨念的,毕竟当年父亲抛弃了她的母亲,却转而和我母亲重组了家庭。那时候我还没出生,所以事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我无从得知,但假如她以为我母亲是那种水性杨花的女人,故意勾引了父亲出轨,那简直是荒谬至极。我母亲简直就像是人畜无害的小绵羊一般,但兴许就是这种温顺吸引了父亲的注意,接着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我母亲意外有了身孕,并在十个月后顺利生下一个男孩,也就是我的哥哥。在得知孩子的性别之后,极度渴望有个儿子的父亲便毅然和前妻离了婚。

可惜的是,这个孩子还不到两岁便在一场车祸中意外身亡,那之后没过多久,我便出生了。当父亲得知我是个女孩时,再也承受不住打击,自此一病不起。十五年来,我对于父亲唯一的印象就是长年卧床不起。每每我看到他,他都好似在忍受着极大的痛苦。而我直到升入中学,才明白他痛苦的真正来源并非是病痛,而是那张摆在床头柜上的镶金边照片。照片里是他唯一的儿子——早已不在人世的马特。

所以确切说来,我有一个姐姐和一个死去的哥哥。但很可惜,我对这两个人都没有什么好印象,尤其是那个所谓的哥哥。很显然,在父亲眼里,我永远无法取代一个儿子的地位。但最让我生气的是,从来没有人提起过我曾有一个哥哥,也不曾有人告诉我他死去的原因。每个人都对此缄默不语,而这种缄默才是毁掉我童年的罪魁祸首。

这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当我结婚怀孕之后,只要开始想象未来宝宝的模样,脑中就会不自觉的浮现出床头柜上的那张照片:一个金色鬈发,长着一双梦幻般蓝色眼睛的小天使。然而无论马特的眼睛里有多少憧憬,他自出生那一刻起,人生就已经被安排好了。作为长子和继承人,父亲早已决定由他来接手自己那家食堂餐饮设备供应店。马特夭折后,当他得知我是个女孩时,甚至没有等到我洗礼,就毅然决然的卖掉了那家店,拖着病躯了却了残生。他从不曾考虑过,自己的女儿是否也能够接管他的事业。也算是种幸运吧,我那从未谋面的小哥哥不用遭受这些烦恼,毕竟从他漂亮的面孔上,我看不出一丝一毫商人的精明气息。

除去这些令人不快的记忆外,我们家的相处模式也和同龄人大相径庭。大概是因为朋友们的父亲大多忙于工作,很少顾家,所以她们对我父亲有着极其深刻的印象。父亲不但整日整日待在家中,而且脸上总是一副死气沉沉、百无聊赖的模样。我大部分的朋友都不曾见过他的面,但却晓得在我家需得谨言慎行,不能听吵闹的音乐、不能在楼梯间嬉戏打闹、不能唱歌跳舞,甚至不能哈哈大笑。

父亲时常抱怨自己浑身的骨头仿佛散了架,连眼睛都张不开了。于是我不得不担负起给他读书的任务,可每次我问他想听什么,他都温和的告诉我什么都可以。我把手边那些女孩子们爱看的书,以及一些关于动物的书和故事连环画,甚至连课本我都一一拿来读了。我不知道父亲到底听进去多少,或者他只是单纯的想让我待在床边,亦或是在他眼里,我其实和那些书没什么分别。

近来我问了母亲一个问题,她的丈夫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母亲以一种极其震惊的表情看着我,仿佛在说,你和他相处了十五年,应当知道他是一个多么亲切温和的父亲!但同时她也承认,父亲时常服用镇定剂,借以暂时摆脱掉生活所带来的困扰和无奈。可他们却不知道,这里面最无奈的便是我了。

不过也有例外,有时候我会在星期五下午和他一起玩些小游戏。当母亲外出做头发时,我便坐在他腿边,把那个滑动的托盘当做是游戏桌。那些游戏都很简单,我们把它叫做“噼里啪啦”或者“生死一线”。等到我年纪大一些的时候,还会玩“城市、河流和村庄”的游戏。我一边玩一边吃手指饼干,父亲则会开一罐啤酒,母亲每次回来都会抱怨我们把床单弄得一团乱。可明明这张床先前就已经够脏乱了,父亲一日三餐都在床上吃,床单被子里到处都是咖啡渍和莫名的碎屑,还有一些诸如火腿残骸、香肠衣、坚果壳、奶酪碎屑等,则随着羽绒被的翻折,不知道藏进哪条缝里去了。

尽管母亲时常帮他换洗床单,但这种不卫生的习惯还是招来了一大批苍蝇,长久的盘桓在父亲的床上。这样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人们每每想起他,脑海中总会同时想起一个不断挥舞着的苍蝇拍。我每天都会到床边去问他:“爸爸,你今天过得好吗?”而他通常都会说:“我感到活得很累。”年少的我并不能领会他这句话的真正意味,倒是这种表达方式让我印象深刻,不过五岁,我就能熟练模仿相似的语法句式了。

到了我现在这个年纪,我倒是非常想去和父亲的前妻打听一下过往的那些事,只可惜,在父亲去世后不久,她便也离世了。我并不愿去跟我那所谓的姐姐爱伦打听,毕竟之于我,她是有过一个正常的童年的,那时候的父亲也还是个身体健康的中青年。我极怕从她嘴里听到一些父女间和乐相处的事,譬如父亲给她搭了一座娃娃屋,领着她跳了人生第一支舞……这些话对我来说无非是种折磨。等到父亲移情于母亲,或者更准确来说,是移情于我哥哥时,她已经成年了。所以对爱伦而言,父母离异这件事已经无法给她的人生带来什么冲击了。父亲年轻时,总是穿着蓝色的西装,精神奕奕。但我所有的记忆里,除了皱皱巴巴的睡衣,便是深红或者橄榄色的浴袍。爱伦儿时还时常和他一同看电影、参加教堂的完工仪式,亦或是到河边散散步、送她去上舞蹈课等等。可我整个童年,都只能坐在他的病床边,甚至在他去世之后,还要睡在那张病床上。

如果说女孩子对于爱情的憧憬源自于父亲的爱,那我的这种憧憬则被摧毁得一塌糊涂。父亲并不爱我,而我对他也没什么感情。他去世的时候,我甚至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当然,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一个死去的人还会给我的爱情造成什么更糟的影响。

放假的时候,母亲总会坚持把我的一个孩子接到她那里,虽然家里的房子足够宽敞,孩子们也乐意睡在我之前的卧室里,但我总觉得母亲会在晚上强迫他们睡在那张病床上。于是我经常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来阻止孩子们在那里过夜,觉得她大概有那些毛绒玩具熊陪着就足够了。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我总觉得自己爱做噩梦的毛病是那张病床引起的。通常情况下,梦境几乎相当于是人们的第二种生活,一个好梦可以让人的心情从不愉快转变为愉快。我的好友塞尔维亚经常给我讲述她梦里面的情景,尽管不确定那些梦是否真的让她身心愉悦,但接下来的几天她显然十分舒畅满足。我的孩子们也会做一些类似的梦,譬如梦见自己得了金牌、和温纳特成了一辈子的好朋友,或是得到了一根两米长的橡皮糖等等。但我却从不曾梦到过什么好东西,有时候,惯常做噩梦的人会迷信的在床边放个十字架或者一串大蒜来辟邪,可我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无法避开噩梦的侵扰。最近我又试着在睡前看一两幅画,使自己平心静气,希望在睡着的时候不要做什么梦。我买了两大本画册,里面有很多巴洛克式的写生画和插图。

ISBN:-7---6

英格丽特·诺尔著

双木译

作家出版社

年1月

《罗生门玫瑰》当代最有成就的德语作家、德国犯罪小说天后英格丽特·诺尔最精彩的侦探小说之一。

《罗生门玫瑰》独特视角、独特环境下的诡异谋杀。

《罗生门玫瑰》安妮萝丝厌倦了沉闷的家庭主妇生活。她偶然发现了绘画的乐趣并沉迷其中,暂时忘记现实中的烦闷。然而好景不长,神经质少女无休止的纠缠、丈夫的不忠、好友的冷嘲热讽、莫名流传的谣言……一桩桩怪事不断发生在安妮萝丝身边,她渐渐变得患得患失,疑神疑*。不久,好友的丈夫暴死家中,犯罪手法令人胆战心惊,不寒而栗,而凶手就藏在他们当中……

英格丽特·诺尔(年—)

当代最成功的德国侦探小说家之一。年出版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公鸡已死》使她一夜成名,并登上畅销书排行榜达35周之久。年出版第二部长篇小说《情人的骨灰》,同样好评如潮,并于次年荣获代最有成就的德语作家”。主要作品包括:《公鸡已死》《情人的骨灰》《女药剂师》《德国“格劳泽德语年度最佳侦探小说奖”。诺尔被誉为德国的“犯罪小说天后”,是“当罗生门玫瑰》等。曾有多部作品被搬上屏幕,其小说还被翻译成英、法、日、俄、西班牙、意大利等28种文字,影响遍及全世界。

双木

自由译者,主修汉语言文学与英语言文学方向,对西方文学以及国内现当代文学颇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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